23条第一案 七十二岁评论员王岸然十月开审

2026年4月28日,香港区域法院。72岁的时事评论员黄觉岸——以笔名「王岸然」为人熟知——出庭应讯。法官陈广池宣布,案件将于8月11日闭门进行审前覆核,10月9日正式开审,控方传召六名证人,全部为警务人员,预计需八个工作日陈词。被告决定撤回法律援助申请、自行抗辩,自称持有三个法律学位。
王岸然面对两项控罪:其一,《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附属法例下「妨碍国安罪行调查」,源于他在YouTube频道「On8 Channel - 王岸然頻道」发布的一段视频中,披露警方就某宗国安案件所作查问的细节;其二,《刑事罪行条例》煽动罪,针对他在2025年1月3日至12月6日间陆续上传的近30段评论视频,控方提交的视频文字稿合计逾900页。
据《香港自由新闻》(Hong Kong Free Press)4月28日报道及香港《法庭线》同日跟进,王岸然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附属法例自2025年5月13日生效以来,首位被以该附属法例提控的当事人。该附属法例由立法会以「先订立、后审议」方式快速通过,对在国安公署(OSNS)调查程序中向第三方披露相关资讯的行为,订定最高七年监禁、五十万港元罚款的刑罚。

本案的导火线,是2025年11月底大埔宏福苑的一场住宅大火。该次火灾造成至少160人死亡,是香港数十年来最严重的居住火灾之一。事发后,王岸然在社交平台连发多条视频,内容质疑特区政府与中央驻港机构对火灾应对失当,并称北京对香港的支援是「演戏」。12月6日,国安处将其拘捕;两日后正式落案起诉,法官以「未能信纳被告不会继续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拒绝保释,王岸然自此还柙至今。保护记者委员会(CPJ)在12月发表的声明中,将其列入「香港国安法相关被拘留者」名单。
在4月28日的提堂中,控方未在公开法庭交代具体披露的「调查细节」是哪一案、哪一段调查程序——按附属法例规定,公开此类资讯本身即可能构成新罪。这意味着公众只能从控方传召的警员证供与法庭所允许公开的范围内,间接拼凑案件内容。审前覆核被裁定闭门进行,亦延续了同类案件的惯常做法。
据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2025年5月12日的官方文件,附属法例的立法目的是「确保国安公署执行职务时不受干扰」,并将「在国安公署办公场所未经授权进入或拍摄」「向调查对象以外人士披露调查资料」等行为入罪。当时律政司司长在议会答覆议员提问时表示,此类条文「与英、美、新等地的同类法例对照,并不严苛」。人权组织国际特赦在其2025年的香港年度报告中,则将该附属法例列为「23条体系内最具寒蝉效应的延伸条文之一」。
**主编观点:** 王岸然案的真正分水岭,不在七年刑期本身,而在「披露调查资讯」这一罪名将报道与评论的边界进一步内移。一名评论员尚未确认所谈内容是否属实,仅因「谈了警方在查什么」就可能入罪,这对自媒体、独立记者、甚至律师与当事人家属的言论空间是直接压缩。需要观察的下一步信号有三:10月开审时,控方是否在公开庭上披露「调查细节」的具体内容(若不公开,被告如何抗辩本身将成为程序难题);判决后是否启动上诉、上诉庭如何界定「合理辩解」与「合法授权」的范围;以及香港媒体在覆盖8月11日闭门覆核与10月正审时,自我审查的尺度是否会进一步收紧。
庭上,王岸然表示自己年事已高、希望尽快开审,并坚持自行抗辩。法官陈广池据《庭刊》报道回应:「你72岁人,咁有自信,可喜可贺。」下一次提堂为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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